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訴字第26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7月11日
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訴字第263號原告 陳宥綺 被告富比士資訊國際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 張晨淏 (原名 張承平 )人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8年7月11日
民事第八庭法官郭宜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7月11日
書記官鍾淑美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訴字第26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7月11日
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訴字第263號原告 陳宥綺 被告富比士資訊國際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 張晨淏 (原名 張承平 )人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8年7月11日
民事第八庭法官郭宜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7月11日
書記官鍾淑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