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6年易字第34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10月24日
裁判案由:賭博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易字第348號公訴人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吳秋良
莊雅筑上二人共同選任辯護人 蔡涵如 律師
曾本懿 律師 張清雄 律師被告 徐國盛 上列被告因賭博案件,前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10月24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林家聖
法官黃柏霖法官王筱維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7年10月26日
書記官蕭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