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訴字第132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1月19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訴字第1321號原告 楊國廷 訴訟代理人 黃蘭英 律師( 法扶 律師)被告 温宥岑
謝舜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3年1月19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陳䊹伊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3年1月19日
書記官王美韻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訴字第132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1月19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訴字第1321號原告 楊國廷 訴訟代理人 黃蘭英 律師( 法扶 律師)被告 温宥岑
謝舜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3年1月19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陳䊹伊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3年1月19日
書記官王美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