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9年簡字第1334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8月25日
裁判案由:賭博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9年度簡字第1334號聲請人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彥良上列被告因賭博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9年度偵字第5029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陳彥良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事實及理由
一、陳彥良前向不知情之房東承租位於高雄市○○區○○路○○○號「蘭姐卡拉OK」後方房屋後,竟基於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聚眾賭博之犯意,自109年2月底某日起至109年4月24日19時許為警查獲時止,提供上址房屋作為不特定人得出入之賭博場所,並提供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物作為賭具,聚集不特定多數人參與賭博以牟利,賭博及陳彥良獲利方式為由4名賭客湊桌,輪流做莊以麻將賭博財物,輸贏計算為每底200元、每台為50元,輸家要給贏家底金及論台數計算之賭金,若贏家係自摸,可向其他3人收取底金及論台數計算之賭金,每次自摸,贏家需給付100元之抽頭金予陳彥良,陳彥良於上開期間即以此方式獲利5,000元。嗣於109年4月24日19時許,為警當場查獲 顏國龍 、 陳翠寶 、 魏金慕 、 黃永豐 等人聚集在上址賭博財物,並扣得如附表所示之物,始悉上情。
二、認定前述犯罪事實之依據:㈠被告陳彥良於警詢及偵查中之自白。
㈡證人即賭客顏國龍、陳翠寶、魏金慕、黃永豐等4人於警詢時之證述。
㈢被告及上開賭客4人之自願受搜索同意書、高雄市政府警察
局湖內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收據、查獲現場位置圖、房屋租賃契約書各1份、現場照片3張。
三、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68條前段之圖利供給賭博場所罪及同條後段之圖利聚眾賭博罪。再按刑事法若干犯罪行為態樣,本質上原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倘依社會通念,於客觀上認為符合一個反覆、延續性之行為觀念者,於刑法評價上,即應僅成立一罪。學理上所稱「集合犯」之職業性、營業性、收集性或成癮性等具有重複特質之犯罪均屬之。從而集合犯之成立,除行為人主觀上須出於一個決意外,該自然意義之複數行為,在時、空上並應有反覆實行之密切關係,依社會通念,客觀上認為以包括之一罪評價較為合理者,始與立法意旨相符。是以被告所犯圖利供給賭博場所罪及圖利聚眾賭博罪,其犯罪型態本質上即具反覆、延續之特質,則就其自109年2月底某日起至109年4月24日19時許為警查獲時止多次圖利供給賭博場所及圖利聚眾賭博之舉,俱應評價為集合犯而論以一罪。又被告所犯上開2罪名,係本於一個營利犯意,而以一犯罪行為觸犯數罪名,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之規定,從一重之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斷。
四、茲審酌被告為己牟利,竟提供上址房屋作為賭博場所,以此聚眾賭博,助長社會僥倖心理,危害社會善良風氣,實有不該。惟念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復斟酌被告為上開犯罪行為之期間非長,且查獲時僅有1桌共4名賭客在場賭博,規模非大,及其抽頭金額非鉅,犯罪規模及所獲利益均屬有限;兼衡被告於99年間已曾因賭博犯行遭法院判處罪刑確定,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參,素行非甚佳,暨衡其國中畢業之智識程度、小康之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爰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俾資儆懲。
五、沒收部分:㈠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為被告所有,並供其為本案犯行所
用之物等情,業經被告於偵查中陳述明確,應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規定宣告沒收。
㈡又被告於偵查中自承:其為本案犯行期間獲利約5,000元等
語,是此部款項自屬其犯本案之犯罪所得,雖未扣案,仍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宣告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六、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七、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需附繕本),上訴於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地方法院合議庭。
八、本案經檢察官黃聖淵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中華民國109年8月25日
橋頭簡易庭法官彭志崴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109年8月25日
書記官陳佳彬附錄論罪之法條:
刑法第268條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
┌──┬────────────────┬───────┐│編號│扣案物品名稱│數量│├──┼────────────────┼───────┤│1│麻將│1副│├──┼────────────────┼───────┤│2│骰子│3顆│├──┼────────────────┼───────┤│3│搬風│1個│├──┼────────────────┼───────┤│4│50元籌碼│8張│├──┼────────────────┼───────┤│5│100元籌碼│36張│├──┼────────────────┼───────┤│6│500元籌碼│8張│├──┼────────────────┼───────┤│7│1000元籌碼│12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