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95年度雄小移調字第149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原   告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蘇姵箖
  被   告 甲○○
上列當事人間95年度雄小移調字第149號清償債務事件於中華民
國95年7月31日上午3時39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第一
法庭調解,出席職員如下:
  法 官 周宛瑩
  書記官 謝宗霖
朗讀案由:
  原告訴訟代理人蘇姵箖 到
  被     告甲○○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訟爭要點。
法官
 勸諭兩造互相讓步,兩造同意讓步。。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被告願給付原告新台幣(下同)壹萬參仟玖佰陸拾貳元,及
  其中壹萬參仟柒佰肆拾玖元,自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日起至
  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二十計算之利息。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由被告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5  年  7  月  31  日
             書記官 謝宗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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