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8年度司票字第814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8年司票字第81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3月31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司票字第814號聲請人 李依純 相對人 林春敏
李祚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對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於如附表㈠所示發票日共同簽發如附表㈠之本票七十九紙,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各如附表㈠所示之金額,及自各如附表㈠所示利息起算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
聲請人其餘聲請駁回。
程序費用新臺幣參仟元由相對人連帶負擔。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共同簽發如附表㈠、㈡所示之本票81紙,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於到期後經聲請人向相對人提示均未獲付款,為此提出本票81紙,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等語。
二、按票據上之記載,除金額外,固得由原記載人於交付前改寫之,但應於改寫處簽名或蓋章,票據法第11條第3項、第6條定有明文。次按欠缺本法所規定票據上應記載事項之一者,其票據無效,票據法第11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又依同法第120條1項第6款規定,發票年、月、日為本票應記載事項。故本票上如未記載發票年、月、日,或記載不完整難以辨識發票日期者,其本票當然無效,最高法院90年台抗字第37號判決先例足資參照。本件聲請如附表㈡所示之本票2紙,其中本票(票據號碼:CH253999)1紙,發票日記載10
4月11日17,其記載不完整,依上開之說明,屬無效票;又本票(票據號碼:CH759730)1紙,發票日之年份記載民國
5年3月1日,惟發票人分別為51、00年出生之人,就形式上觀察,顯然不可能為發票時尚未出生之發票人所簽發,故聲請人就上開部分之聲請,於法不合,應予駁回。另本票(票據號碼:CH0000000)1紙,票載到期日為106年2月29日,惟此為曆法上所無之日期,而應以該月末日即106年2月28日為到期日。本票(票據號碼:CH371227)1紙,發票日原記載105年12月31日,經改寫為105年10月31日,並由相對人蓋章,故相對人應依改寫後之文意負票據責任。再者,本票(票據號碼:CH0000000)之背面雖記載,因000000
0之本票,因受款人 李寬命 先生不慎遺失,而予以補發,而0000000號之本票予以作廢,然斟酌CH0000000號(即附表㈠編號073)之本票亦未載受款人,且本件聲請人非李依純,而不得以茲對抗聲請人,是上開部分併予敘明。其餘聲請人如主文所示部分之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3條、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85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得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發票人已提起確認之訴者,得依非訟事件法第195條規定聲請法院停止執行。
中華民國109年3月31日
司法事務官鍾仕傑┌───────────────────────────────────────────┐│本票附表㈠:至清償日止利息按週年利率6%計算108年度司票字第814號│├──┬───────┬───────┬───────┬───────┬─────┬──┤│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到期日│利息起算日│票據號碼│備考│││(民國)│(新臺幣)│││││├──┼───────┼───────┼───────┼───────┼─────┼──┤│001│104年9月16日│500,000元│104年12月15日│104年12月16日│CH253976││├──┼───────┼───────┼───────┼───────┼─────┼──┤│002│104年9月16日│500,000元│104年12月15日│104年12月16日│CH253977││├──┼───────┼───────┼───────┼───────┼─────┼──┤│003│104年10月16日│500,000元│104年12月15日│104年12月16日│CH253978││├──┼───────┼───────┼───────┼───────┼─────┼──┤│004│104年10月18日│500,000元│104年12月15日│104年12月16日│CH253979││├──┼───────┼───────┼───────┼───────┼─────┼──┤│005│104年10月18日│160,000元│104年12月15日│104年12月16日│CH253980││├──┼───────┼───────┼───────┼───────┼─────┼──┤│006│104年10月18日│340,000元│104年12月15日│104年12月16日│CH253981││├──┼───────┼───────┼───────┼───────┼─────┼──┤│007│104年10月18日│500,000元│104年12月15日│104年12月16日│CH253982││├──┼───────┼───────┼───────┼───────┼─────┼──┤│008│104年10月19日│260,000元│104年12月15日│104年12月16日│CH253983││├──┼───────┼───────┼───────┼───────┼─────┼──┤│009│104年10月21日│500,000元│104年12月15日│104年12月16日│CH253984││├──┼───────┼───────┼───────┼───────┼─────┼──┤│010│104年11月9日│500,000元│104年12月15日│104年12月16日│CH253985││├──┼───────┼───────┼───────┼───────┼─────┼──┤│011│104年11月16日│500,000元│104年12月15日│104年12月16日│CH253986││├──┼───────┼───────┼───────┼───────┼─────┼──┤│012│104年11月17日│200,000元│104年12月15日│104年12月16日│CH253987││├──┼───────┼───────┼───────┼───────┼─────┼──┤│013│104年11月17日│300,000元│104年12月15日│104年12月16日│CH253988││├──┼───────┼───────┼───────┼───────┼─────┼──┤│014│104年11月17日│500,000元│104年12月15日│104年12月16日│CH253989││├──┼───────┼───────┼───────┼───────┼─────┼──┤│015│104年11月24日│300,000元│104年12月15日│104年12月16日│CH253990││├──┼───────┼───────┼───────┼───────┼─────┼──┤│016│104年11月26日│300,000元│104年12月15日│104年12月16日│CH253991││├──┼───────┼───────┼───────┼───────┼─────┼──┤│017│104年10月20日│500,000元│104年12月18日│104年12月19日│CH253992││├──┼───────┼───────┼───────┼───────┼─────┼──┤│018│104年10月21日│324,000元│104年12月18日│104年12月19日│CH253993││├──┼───────┼───────┼───────┼───────┼─────┼──┤│019│104年11月12日│300,000元│104年12月20日│104年12月21日│CH253994││├──┼───────┼───────┼───────┼───────┼─────┼──┤│020│104年10月29日│300,000元│104年12月28日│104年12月29日│CH253995││├──┼───────┼───────┼───────┼───────┼─────┼──┤│021│104年11月4日│500,000元│105年1月15日│105年1月16日│CH253996││├──┼───────┼───────┼───────┼───────┼─────┼──┤│022│104年11月10日│500,000元│105年1月15日│105年1月16日│CH253997││├──┼───────┼───────┼───────┼───────┼─────┼──┤│023│104年11月17日│500,000元│105年1月15日│105年1月16日│CH253998││├──┼───────┼───────┼───────┼───────┼─────┼──┤│024│104年11月17日│300,000元│105年1月15日│105年1月16日│CH254000││├──┼───────┼───────┼───────┼───────┼─────┼──┤│025│105年12月31日│180,000元│106年1月15日│106年1月16日│CH371227││├──┼───────┼───────┼───────┼───────┼─────┼──┤│026│106年2月8日│100,000元│106年4月20日│106年4月21日│CH587764││├──┼───────┼───────┼───────┼───────┼─────┼──┤│027│106年3月2日│150,000元│106年5月1日│106年5月2日│CH587765││├──┼───────┼───────┼───────┼───────┼─────┼──┤│028│106年3月18日│100,000元│106年5月1日│106年5月2日│CH587766││├──┼───────┼───────┼───────┼───────┼─────┼──┤│029│106年4月6日│50,000元│106年4月26日│106年4月27日│CH587767││├──┼───────┼───────┼───────┼───────┼─────┼──┤│030│106年9月29日│100,000元│106年12月30日│106年12月31日│CH587768││├──┼───────┼───────┼───────┼───────┼─────┼──┤│031│105年2月24日│100,000元│105年4月23日│105年4月24日│CH628879││├──┼───────┼───────┼───────┼───────┼─────┼──┤│032│105年3月30日│250,000元│105年4月30日│105年5月1日│CH628880││├──┼───────┼───────┼───────┼───────┼─────┼──┤│033│105年3月30日│250,000元│105年5月30日│105年5月31日│CH628881││├──┼───────┼───────┼───────┼───────┼─────┼──┤│034│105年3月30日│250,000元│105年6月30日│105年7月1日│CH628882││├──┼───────┼───────┼───────┼───────┼─────┼──┤│035│105年3月30日│250,000元│105年7月30日│105年7月31日│CH628883││├──┼───────┼───────┼───────┼───────┼─────┼──┤│036│105年4月29日│219,200元│105年8月26日│105年8月27日│CH628892││├──┼───────┼───────┼───────┼───────┼─────┼──┤│037│105年4月29日│200,000元│105年9月25日│105年9月26日│CH628893││├──┼───────┼───────┼───────┼───────┼─────┼──┤│038│105年4月29日│200,000元│105年10月25日│105年10月26日│CH628894││├──┼───────┼───────┼───────┼───────┼─────┼──┤│039│105年4月29日│200,000元│105年11月24日│105年11月25日│CH628895││├──┼───────┼───────┼───────┼───────┼─────┼──┤│040│105年10月24日│30,000元│105年11月23日│105年11月24日│CH628900││├──┼───────┼───────┼───────┼───────┼─────┼──┤│041│104年11月17日│400,000元│105年1月15日│105年1月16日│CH650251││├──┼───────┼───────┼───────┼───────┼─────┼──┤│042│104年11月19日│300,000元│105年1月15日│105年1月16日│CH650252││├──┼───────┼───────┼───────┼───────┼─────┼──┤│043│104年11月19日│300,000元│105年1月15日│105年1月16日│CH650253││├──┼───────┼───────┼───────┼───────┼─────┼──┤│044│104年11月19日│200,000元│105年1月15日│105年1月16日│CH650254││├──┼───────┼───────┼───────┼───────┼─────┼──┤│045│104年11月20日│500,000元│105年1月15日│105年1月16日│CH650255││├──┼───────┼───────┼───────┼───────┼─────┼──┤│046│104年11月20日│500,000元│105年1月15日│105年1月16日│CH650256││├──┼───────┼───────┼───────┼───────┼─────┼──┤│047│104年11月23日│500,000元│105年1月15日│105年1月16日│CH650257││├──┼───────┼───────┼───────┼───────┼─────┼──┤│048│104年11月23日│300,000元│105年1月15日│105年1月16日│CH650258││├──┼───────┼───────┼───────┼───────┼─────┼──┤│049│104年11月24日│350,000元│105年1月15日│105年1月16日│CH650259││├──┼───────┼───────┼───────┼───────┼─────┼──┤│050│104年11月24日│350,000元│105年1月15日│105年1月16日│CH650260││├──┼───────┼───────┼───────┼───────┼─────┼──┤│051│104年11月26日│300,000元│105年1月15日│105年1月16日│CH650261││├──┼───────┼───────┼───────┼───────┼─────┼──┤│052│104年10月18日│500,000元│105年2月15日│105年2月16日│CH650263││├──┼───────┼───────┼───────┼───────┼─────┼──┤│053│104年10月18日│500,000元│105年2月15日│105年2月16日│CH650264││├──┼───────┼───────┼───────┼───────┼─────┼──┤│054│104年10月20日│312,000元│105年2月15日│105年2月16日│CH650265││├──┼───────┼───────┼───────┼───────┼─────┼──┤│055│104年10月20日│500,000元│105年2月16日│105年2月17日│CH650266││├──┼───────┼───────┼───────┼───────┼─────┼──┤│056│104年10月29日│300,000元│105年2月26日│105年2月27日│CH650268││├──┼───────┼───────┼───────┼───────┼─────┼──┤│057│104年12月15日│378,000元│105年4月15日│105年4月16日│CH650269││├──┼───────┼───────┼───────┼───────┼─────┼──┤│058│104年11月30日│310,000元│105年1月15日│105年1月16日│CH650270││├──┼───────┼───────┼───────┼───────┼─────┼──┤│059│104年10月18日│500,000元│105年3月15日│105年3月16日│CH650271││├──┼───────┼───────┼───────┼───────┼─────┼──┤│060│105年8月9日│50,000元│105年8月20日│105年8月21日│CH650275││├──┼───────┼───────┼───────┼───────┼─────┼──┤│061│106年5月3日│70,000元│106年6月10日│106年6月11日│CH690976││├──┼───────┼───────┼───────┼───────┼─────┼──┤│062│106年7月31日│30,000元│106年8月31日│106年9月1日│CH690980││├──┼───────┼───────┼───────┼───────┼─────┼──┤│063│106年8月29日│300,000元│107年2月28日│107年3月1日│CH690983││├──┼───────┼───────┼───────┼───────┼─────┼──┤│064│106年9月15日│300,000元│106年11月30日│106年12月1日│CH690984││├──┼───────┼───────┼───────┼───────┼─────┼──┤│065│105年6月30日│120,000元│105年7月16日│105年7月17日│CH759732││├──┼───────┼───────┼───────┼───────┼─────┼──┤│066│105年7月5日│30,000元│105年8月1日│105年8月2日│CH759733││├──┼───────┼───────┼───────┼───────┼─────┼──┤│067│105年8月31日│80,000元│105年10月30日│105年10月31日│CH759748││├──┼───────┼───────┼───────┼───────┼─────┼──┤│068│105年9月10日│90,000元│105年9月25日│105年9月26日│CH759749││├──┼───────┼───────┼───────┼───────┼─────┼──┤│069│105年9月30日│100,000元│105年10月19日│105年10月20日│CH759750││├──┼───────┼───────┼───────┼───────┼─────┼──┤│070│105年11月29日│180,000元│106年2月28日│106年3月1日│CH0000000││├──┼───────┼───────┼───────┼───────┼─────┼──┤│071│105年12月9日│40,000元│105年12月31日│106年1月1日│CH0000000││├──┼───────┼───────┼───────┼───────┼─────┼──┤│072│105年12月13日│70,000元│105年12月31日│106年1月1日│CH0000000││├──┼───────┼───────┼───────┼───────┼─────┼──┤│073│105年12月21日│200,000元│106年2月20日│106年2月21日│CH0000000││├──┼───────┼───────┼───────┼───────┼─────┼──┤│074│105年12月29日│200,000元│106年2月28日│106年3月1日│CH0000000││├──┼───────┼───────┼───────┼───────┼─────┼──┤│075│105年12月21日│200,000元│106年2月15日│106年2月16日│CH0000000││├──┼───────┼───────┼───────┼───────┼─────┼──┤│076│106年1月17日│100,000元│106年4月10日│106年4月11日│CH0000000││├──┼───────┼───────┼───────┼───────┼─────┼──┤│077│106年1月17日│100,000元│106年4月10日│106年4月11日│CH0000000││├──┼───────┼───────┼───────┼───────┼─────┼──┤│078│106年1月17日│100,000元│106年4月10日│106年4月11日│CH0000000││├──┼───────┼───────┼───────┼───────┼─────┼──┤│079│106年1月17日│100,000元│106年4月17日│106年4月18日│CH0000000││└──┴───────┴───────┴───────┴───────┴─────┴──┘┌─────────────────────────────────────────┐│本票附表㈡:108年度司票字第814號│├──┬───────┬───────┬──────┬──────┬─────┬──┤│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到期日│利息起算日│票據號碼│備考│││(民國)│(新臺幣)│││││├──┼───────┼───────┼──────┼──────┼─────┼──┤│001│記載不完整│500,000元│105年1月15日│105年1月16日│CH253999│駁回│├──┼───────┼───────┼──────┼──────┼─────┼──┤│002│5年3月1日│100,000元│105年4月30日│105年5月1日│CH759730│駁回│└──┴───────┴───────┴──────┴──────┴─────┴──┘附註:
一、如持本件裁定聲請強制執行時,須一併檢附(確定證明書、本票正本),提出與民事執行處。
二、前開(確定證明書),本院係依案號先後順序自動發給,勿庸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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