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尾簡易庭96年度虎小字第82號民事判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小額訴訟判決   96年度虎小字第82號
原   告 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乙○○
被   告 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於中華民國96年4月4日言詞
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肆萬肆仟伍佰零貳元,及自附表所示起算
日起均至清償日止,以每月期付金貳仟玖佰肆拾陸元各按週年利
率百分之十八計算之違約金。
訴訟費用新台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中  華  民  國  96  年  4  月  18  日
虎尾簡易庭
法官 李淑惠
附表:
┌──┬─────────┬───┬─────────┐
│序號│每期本金(新台幣)│利率│違約金起算日│
├──┼─────────┼───┼─────────┤
│⒈│2946元│18%│自95年12月05日起│
├──┼─────────┼───┼─────────┤
│⒉│2946元│18%│自96年01月05日起│
├──┼─────────┼───┼─────────┤
│⒊│2946元│18%│自96年02月05日起│
├──┼─────────┼───┼─────────┤
│⒋│2946元│18%│自96年03月05日起│
├──┼─────────┼───┼─────────┤
│⒌│2946元│18%│自96年04月05日起│
├──┼─────────┼───┼─────────┤
│⒍│2946元│18%│自96年05月05日起│
├──┼─────────┼───┼─────────┤
│⒎│2946元│18%│自96年06月05日起│
├──┼─────────┼───┼─────────┤
│⒏│2946元│18%│自96年07月05日起│
├──┼─────────┼───┼─────────┤
│⒐│2946元│18%│自96年08月05日起│
├──┼─────────┼───┼─────────┤
│⒑│2946元│18%│自96年09月05日起│
├──┼─────────┼───┼─────────┤
│⒒│2946元│18%│自96年10月05日起│
├──┼─────────┼───┼─────────┤
│⒓│2946元│18%│自96年11月05日起│
├──┼─────────┼───┼─────────┤
│⒔│2946元│18%│自96年12月05日起│
├──┼─────────┼───┼─────────┤
│⒕│2946元│18%│自97年01月05日起│
├──┼─────────┼───┼─────────┤
│⒖│2946元│18%│自97年02月05日起│
└──┴─────────┴───┴─────────┘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須以違背法令為理由,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
庭(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虎尾簡易庭)提出上訴狀。(須按他造當
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96  年  4  月  19  日
             書記官蘇靜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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