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0年附民字第3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1月11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0年度附民字第336號附民原告 蘇喬珊 附民被告 林玉婷 上列被告因本院110年度金訴字第98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被告之刑事訴訟,已經本院諭知無罪之判決,茲經原告之聲請,移送民事庭審理,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3條第1項但書,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審理,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1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王福康
法官鄭富容法官李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1日
書記官白豐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