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北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2年度斗簡字第138號
原 告 張秋香
被 告 詹英傑
蘇寶龍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言詞辯論期日另行通知。
中華民國102年7月30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北斗簡易庭
法官陳正禧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7月30日
書記官陳昌哲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北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2年度斗簡字第138號
原 告 張秋香
被 告 詹英傑
蘇寶龍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言詞辯論期日另行通知。
中華民國102年7月30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北斗簡易庭
法官陳正禧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7月30日
書記官陳昌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