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1年訴字第5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6月25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五三六號
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
法官游秀雯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玉如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1年訴字第5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6月25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五三六號
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
法官游秀雯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玉如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