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2年簡上字第16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1月24日
裁判案由:袋地通行權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簡上字第166號上訴人 李劉桂招 訴訟代理人 蕭永宏 律師被上訴人 吳依庭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袋地通行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4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許家菱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4日
書記官劉國偉
裁判字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2年簡上字第16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1月24日
裁判案由:袋地通行權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簡上字第166號上訴人 李劉桂招 訴訟代理人 蕭永宏 律師被上訴人 吳依庭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袋地通行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4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許家菱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4日
書記官劉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