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智慧財產法院102年民專上字第5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8月12日
裁判案由: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民專上字第56號上訴人旭丞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徐靖桓 (原名 徐玉麟 )訴訟代理人 蕭富山 律師
廖郁茹 律師 壽邇任 律師複代理人 陳群顯 律師
參加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法定代理人 王美花 訴訟代理人 楊坤忠 被上訴人宸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陳鴻隆 共同訴訟代理人 劉法正 律師
孫德沛 律師受告知人雷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鴻隆上列當事人間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4年9月1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2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4年8月12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蔡惠如
法官蔡如琪法官林秀圓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8月13日
書記官王英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