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743號
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莊閎茗
上列被告因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1月22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陳淑勤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楊雅惠
中華民國114年1月22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743號
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莊閎茗
上列被告因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1月22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陳淑勤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楊雅惠
中華民國1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