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4年度金訴字第1126號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金訴字第1126號

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林立偉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本院於民國114年60月19日辯論終結,茲查本案被告林立偉涉犯加重詐欺取財犯罪事實範圍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8月12日

刑事第十三庭法官蔡咏律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孫超凡

中華民國1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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