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度易字第105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易字第105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1月30日

裁判案由:政府採購法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易字第1059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王明雄選任辯護人廖虹羚律師被告光正遊覽交通有限公司代表人兼被 朱秀吉 告選任辯護人廖虹羚律師被告長虹航運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黃秀珠 被告 吳淑珍 選任辯護人廖虹羚律師上列被告等因政府採購法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另定期審理,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11月30日
刑事第八庭法官林俊寬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11月30日
書記官林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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