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附民字第799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附民字第799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5月31日

裁判案由:背信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
106年度附民字第799號原告 楊綉滿 被告 楊進財 上列被告因背信案件(106年度易字第1112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事實
一、原告主張:事實及理由與訴之聲明,均如附件「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所載。
二、被告未為任何聲明或陳述。理由
一、刑事訴訟諭知無罪、免訴或不受理之判決者,應以判決駁回原告之訴,刑事訴訟法第503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二、經查,被告被訴涉犯背信案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08年5月31日以106年度易字第1112號判決諭知無罪在案,揆諸上開規定,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應予以駁回,原告假執行之聲請既失所附麗,應併予駁回。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503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8年5月31日
刑事第十四庭審判長法官楊筑婷
法官吳欣哲法官吳智勝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非對刑事判決上訴時,不得上訴,並應於送達後十日內敘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書記官李盈萩中華民國108年6月3日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