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90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1月05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908號公訴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另案於臺灣台北監獄台北分監執行中)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1月5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彭洪媛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周霙蘭中華民國95年1月6日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90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1月05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908號公訴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另案於臺灣台北監獄台北分監執行中)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1月5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彭洪媛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周霙蘭中華民國9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