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60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訴字第60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8月26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訴字第600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連彩言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8月26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陳正偉
法官鄭淳予法官陳志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馨尹中華民國1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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