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簡易庭95年度彰保險小調字第24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95年度彰保險小調字第24號
聲 請 人 乙○○○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市○
清 理 人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清理人之法 丁○○
定代理人
代 理 人 戊○○
相 對 人 甲○○
            號
上列當事人間95年度彰保險小調字第24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
民國95年7月18日下午3時20分在本院民事調解室進行調解,出席
人員如下:
  法  官 陳滿賢
  書記官 楊志明
  調解委員 丙○○
點呼事件後到場調解關係人如左:
  聲請人代理人 戊○○ 到
  相 對 人 甲○○ 到
法官、調解委員:勸諭兩造讓步。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其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壹萬柒仟元整,當場現金給付聲
  請人收受。
二、兩造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筆錄經當庭閱覽或朗讀無誤後簽名。
中  華  民  國  95  年  7  月  18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書記官 楊志明
           法 官 陳滿賢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5  年  7  月  21  日
           書記官 楊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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