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88年易字第609號刑事其他文書裁判日期:民國89年10月20日裁判案由:妨害婚姻主文甲○○連續與有配偶之人相姦,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乙○○部分公訴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