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4年度上易字第82號刑事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上易字第82號

上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上訴人

即被告陳欽銘

選任辯護人 陳盈如 律師

上列上訴人等因被告恐嚇取財案件,不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3年11月27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傳訊相關證人及調查證據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4月14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陳慧珊

法官黃玉齡

法官李進清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儷文

中華民國1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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