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簡字第4063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3月06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95年度簡字第4063號聲請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95年度偵字第2539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甲○○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偽造之「 黃綉緞 」印章壹枚及如附表所示之印文拾貳枚、署押陸枚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甲○○與姓名年籍不詳之「蔡太太」(已成年)基於犯意之聯絡,於民國93年6月18日,同至位於臺北市○○路○○號安泰商業銀行世貿分行(下稱安泰銀行),由甲○○以借款人身分向安泰銀行貸款,未經其妻 黃綉縀 (身分證登記名為黃綉縀,然平日均以黃綉緞為名,現已與甲○○離婚)之同意或授權,並由甲○○持黃綉縀之身分證件影本,蔡太太則持於不詳時地先利用不知情之成年人偽刻「黃綉緞」之印章1枚,在如附表所示之私文書上,接續偽造如附表所示之署名及印文,簽訂如附表所示之私文書,表示黃綉縀為甲○○之連帶保證人而偽造之,且一併交付不知情之安泰銀行承辦人員而行使之,使安泰銀行予以核貸新臺幣(下同)計100萬元予甲○○,足生損害於安泰銀行核貸之正確性及黃綉縀本人。
二、下列證據足以證明前述犯罪事實:
(一)被告甲○○之自白。
(二)被害人黃綉縀於警詢中之指述。
(三)告訴代理人 江志光 於警詢中之供述。
(四)如附表所示之文書及轉帳支出傳票影本4紙。
三、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被告與「蔡太太」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被告利用不知情之成年人偽造上開「黃綉緞」印章1枚,為間接正犯。其偽造印章、印文及署押,係偽造私文書之部分行為,偽造私文書之低度行為,又為行使偽造私文書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均不另論罪。爰審酌被告犯後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佳,且事後已還清借款,並參酌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犯罪之手段,以及被告之品行、智識程度、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又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關於易科罰金之規定,新法修正為「犯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1千元、2千元或
3千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惟依被告行為時之刑罰法律,即修正前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犯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因身體、教育、職業、家庭之關係或其他正當事由,執行顯有困難者,得以1元以上3元以下折算1日,易科罰金」,暨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現已刪除):「依刑法第41條易科罰金者,均就其原定數額提高為1百倍折算1日;法律所定罰金數額未依本條例提高倍數,或其處罰法條無罰金刑之規定者,亦同」等規定,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最高為銀元3百元,最低為銀元1百元,換算為新臺幣後,最高為新臺幣9百元,最低為新臺幣3百元。依刑法第2條第1項規定比較修正前、後關於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之刑罰法律,適用行為時即修正前之法律,對被告較為有利,故依修正前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併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偽造之印章1枚,並無證據證明已經滅失,該印章及如附表所示之印文12枚、署押6枚,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依刑法第219條規定宣告沒收。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2條第1項、第28條、第216條、第210條、第219條,修正前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修正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第2條,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中華民國96年3月6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胡宗淦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張耀鴻中華民國96年3月7日附錄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罪)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罪)行使第210條至第215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中華民國刑法第219條(沒收之特例)偽造之印章、印文或署押,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附表:
┌──┬─────┬─────────┬───────┐│編號│文書名稱│卷證清單│偽造之署押及數│││││量│├──┼─────┼─────────┼───────┤│1│金額80萬元│偵查卷第5頁│「 黃琇緞 」署名│││之借據1紙││1枚、「黃綉緞│││││」印文3枚│├──┼─────┼─────────┼───────┤│2│金額20萬元│偵查卷第6頁│「黃琇緞」署名│││之借據1紙││1枚、「黃綉緞│││││」印文5枚│├──┼─────┼─────────┼───────┤│3│約定書│偵查卷第8頁│「黃琇緞」署名│││││2枚、「黃綉緞│││││」印文2枚│├──┼─────┼─────────┼───────┤│4│連帶保證書│偵查卷第10頁│「黃琇緞」署名│││││2枚、「黃綉緞│││││」印文2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