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4年度抗字第4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4年抗字第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2月06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抗字第4號抗告人 邱新築 相對人 戴俊郎 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03年12月22日本院嘉義簡易庭103年度司拍字第166號裁定提起抗告,本院合議庭裁定如下:
主文抗告駁回。
抗告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抗告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又聲請拍賣抵押物,原屬非訟事件,法院所為准許與否之裁定,無確定實體法上法律關係存否之性質,於債權及抵押權之存否,並無既判力。法院僅就其提出證明有抵押權存在之證據為形式上之審查,故祇須其抵押權已經依法登記,且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法院即應為准許拍賣之裁定。而對於此項法律關係有爭執之人,為保護其權利,得提起訴訟,以謀解決,不得僅依抗告程序聲明其爭執,並據為廢棄准許拍賣抵押物裁定之理由(最高法院94年度台抗字第27
0號裁定要旨、84年度台上字第1243號判決要旨、民國51年10月8日民刑庭總會決議(三)參照)。至於為拍賣程序基礎之私法上權利有瑕疵時,應由爭執其權利之人提起訴訟,以資救濟,抵押權人並無於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中,舉證證明其權利存在之義務(最高法院89年度台抗字第181號裁定要旨參照)。是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為裁定之法院僅就抵押權人所提出之債權憑證、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土地暨建物登記謄本為形式上之審查,尚無從審酌屬於實體上法律關係之事由。
二、抗告意旨略以:伊向相對人實際借款債務為新臺幣(下同)200萬元,不動產抵押設定額度理應也為200萬元,而相對人竟將系爭不動產抵押設定變更為800萬元,顯然與事實不符,且嚴重損害相對人之權益,爰提出抗告,請求撤銷原裁定云云。
三、經查相對人於原審以抗告人於民國102年8月28日以附表所示不動產為向相對人所負債務之擔保,設定最高限額800萬元之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期日為132年8月25日,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約定,並登記在案。茲因抗告人向相對人借款1400萬元,借款期限至108年8月1日,並約定如有一期利息遲誤30日以上時,視為本金債務全部到期。詎抗告人未依約繳款,尚有本金1400萬元及利息未清償,為此聲請准予拍賣抵押物等情,並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不動產登記簿謄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本票、債務協調約定書等影本為證。原審依相對人提出之上開證據為形式上之審查,相對人主張系爭抵押權已依法登記,且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乙情,足堪認定,是原審據此准許相對人拍賣抵押物之聲請,即無不合。抗告意旨以前揭情詞指摘原裁定不當,核屬對於實體權利存否之爭執,並非本件裁定程序所得審究,依首開說明,自應就其爭執之實體事項,另行起訴,以資解決。是抗告人提起本件抗告,請求廢棄原裁定,即無理由,應予駁回。
四、又依法應由關係人負擔費用者,法院裁定命關係人負擔時,應一併確定其數額;前項費用之負擔有相對人者,準用民事訴訟法有關訴訟費用之規定,非訟事件法第24條第1項及同法第21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本件抗告業經駁回在案,依上開法條規定,本院應予確定訴訟費用額。茲因抗告人提起本件抗告,除繳納抗告費1,000元外,未有其餘訴訟費用之支出。是以,本件應由抗告人負擔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1,000元。
五、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無理由,依非訟事件法第46條、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495條之1第1項、第449條第1項、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4年2月6日
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曾文欣
法官林中如法官陳婉玉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僅得於收受本裁定正本送達後10日內,以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並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向本院提出再抗告狀(須附繕本一份及繳納再抗告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華民國104年2月6日
書記官高文靜┌────────────────────────────────────────┐│附表︰│├──┬───────────────────┬─┬─────┬─────┬───┤│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範圍│備考││號│縣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平方公尺│││├──┼───┼────┼──┼──┼────┼─┼─────┼─────┼───┤│001│嘉義縣│鹿草鄉│鹿西││830│建│884.94│3分之1││├──┼───┼────┼──┼──┼────┼─┼─────┼─────┼───┤│002│嘉義縣│鹿草鄉│鹿西││830-1│建│313.92│3分之1││├──┼───┼────┼──┼──┼────┼─┼─────┼─────┼───┤│003│嘉義縣│鹿草鄉│鹿西││831│建│986.76│3分之1││├──┼───┼────┼──┼──┼────┼─┼─────┼─────┼───┤│004│嘉義縣│鹿草鄉│鹿西││837│水│11.56│3分之1││├──┼───┼────┼──┼──┼────┼─┼─────┼─────┼───┤│005│嘉義縣│鹿草鄉│鹿西││841│建│463.08│3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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