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投小字第399號
原 告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金豐
訴訟代理人 李明哲
被 告 林如海 (原名 林崇孟 )
當事人間清償信用卡消費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02年12月17日下午3時55分在本
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2月3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南投簡易庭
法官林錫凱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12月3日
書記官王聖貿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投小字第399號
原 告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金豐
訴訟代理人 李明哲
被 告 林如海 (原名 林崇孟 )
當事人間清償信用卡消費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02年12月17日下午3時55分在本
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2月3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南投簡易庭
法官林錫凱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12月3日
書記官王聖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