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除字第1153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0月29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8年度除字第1153號聲請人 張劉玉甌 訴訟代理人 侯宣竹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69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年9月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9日
民事第七庭法官陳瑜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9日
書記官詹玗璇┌──────────────────────────────┐│附表:108年度除字第1153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77-ND-12986-5│1│1000│││原名: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0002│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77-ND-15643-4│1│1000│││原名: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0003│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78-ND-97946-2│1│1000│││原名: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