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345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345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1月21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三四五○號
聲請人即原告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台中分行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丙○○右聲請人與被告丁○○等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聲請公示送達,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准對被告甲○○、戊○○為公示送達。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審判長法官王銘~B法官吳蕙玟~B法官陳思成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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