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4年度附民字第228號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228號

原告 湯皓婷

被告 許哲銘

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易字第4680號侵占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1項、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2月24日

刑事第十庭審判長法官楊欣怡

法官郭勁宏

法官許翔甯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吳詩琳

中華民國1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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