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簡易庭101年度湖簡字第145號民事裁定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民事裁定 101年度湖簡字第145號
原   告 百年大鎮社區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卓福財
訴訟代理人  李光福
被   告 竺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秦綏遠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管理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5月31日
內湖簡易庭法官張國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5月31日
書記官簡吟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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