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971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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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除字第971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6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除字第971號聲請人 梁興灶 訴訟代理人 林美玲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一○三年度司催字第二八一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一○三年六月五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3年6月30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劉台安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3年7月1日
書記官高宥恩┌─────────────────────────────────────────────┐│附表:103年度除字第971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0001│世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93-NE-000007│1│10000││├──┼───────────────┼─────────────┼───┼────┼───┤│0002│世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222│1│1000││├──┼───────────────┼─────────────┼───┼────┼───┤│0003│世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223│1│1000││├──┼───────────────┼─────────────┼───┼────┼───┤│0004│世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224│1│1000││├──┼───────────────┼─────────────┼───┼────┼───┤│0005│世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225│1│1000││├──┼───────────────┼─────────────┼───┼────┼───┤│0006│世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226│1│1000││├──┼───────────────┼─────────────┼───┼────┼───┤│0007│世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227│1│1000││├──┼───────────────┼─────────────┼───┼────┼───┤│0008│世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228│1│1000││├──┼───────────────┼─────────────┼───┼────┼───┤│0009│世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229│1│1000││├──┼───────────────┼─────────────┼───┼────┼───┤│0010│世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94-NY-000006│1│50000││└──┴───────────────┴─────────────┴───┴────┴───┘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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