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易字第74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5月10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易字第744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健榮選任辯護人吳展旭律師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5月10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李釱任
法官鄭水銓法官陳正偉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許慧禎中華民國100年5月10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易字第74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5月10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易字第744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健榮選任辯護人吳展旭律師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5月10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李釱任
法官鄭水銓法官陳正偉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許慧禎中華民國10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