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1年易字第6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5月06日
裁判案由:妨害公務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易字第64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蔡欽舜上列被告因妨害公務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0年度偵字第28125號),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2年5月6日
刑事第十五庭法官陳彥年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佩諭中華民國102年5月6日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1年易字第6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5月06日
裁判案由:妨害公務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易字第64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蔡欽舜上列被告因妨害公務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0年度偵字第28125號),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2年5月6日
刑事第十五庭法官陳彥年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佩諭中華民國10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