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3年司票字第27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7月22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強制執行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南投簡易庭民事裁定113年度司票字第275號聲請人第一國際資融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毅築 非訟代理人 邱漢欽 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 林鍇廷 間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確認請求之利率並具狀補正。(聲請狀聲請利率漏載)中華民國113年7月22日
南投簡易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