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8年重上字第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3月23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08年度重上字第4號上訴人 朱小如 訴訟代理人 田崧甫 律師訴訟代理人 王仁聰 律師上一人複代理人 吳炳毅 律師
蔡桓文 律師被上訴人 楊豐溢 被上訴人 林偉智 被上訴人 林博川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李宏文 律師前列3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黃如流 律師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9年3月23日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