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繼字第204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9月11日
裁判案由:限定繼承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繼字第2045號聲請人即繼承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限定繼承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七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遺產清冊(需敘明被繼承人姓名及死亡日期)。中華民國97年9月11日
家事法庭法官王靜秋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7年9月11日
書記官楊金池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繼字第204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9月11日
裁判案由:限定繼承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繼字第2045號聲請人即繼承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限定繼承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七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遺產清冊(需敘明被繼承人姓名及死亡日期)。中華民國97年9月11日
家事法庭法官王靜秋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7年9月11日
書記官楊金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