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選字第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3月19日
裁判案由:當選無效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選字第6號原告 歐士民 被告 林麗華 訴訟代理人 蕭仁杰 律師
游泗淵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當選無效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8年3月19日
民事選舉法庭法官劉以全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8年3月19日
書記官蔡忠衛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選字第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3月19日
裁判案由:當選無效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選字第6號原告 歐士民 被告 林麗華 訴訟代理人 蕭仁杰 律師
游泗淵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當選無效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8年3月19日
民事選舉法庭法官劉以全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8年3月19日
書記官蔡忠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