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4年交附民上字第17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11月10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4年度交附民上字第179號上訴人 施苡如 兼法定 李淑娟 代理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李淑清 被上訴人辰揚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劉翰辰 訴訟代理人 楊雯齡 律師被上訴人立捷環保公司上列被上訴人因104年度交附民上字第179號請求損害賠償案件,經上訴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0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官劉登俊
法官林欽章法官施慶鴻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紀美鈺中華民國10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