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司促字第927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4月10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司促字第9273號債權人 沈建成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EVANGELISTAJONATHANCASTEDADES 裘那丹 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㈠確認本件請求之原因事實及法律依據為何?(所載借款原因事實與積欠貨款不符)。
㈡陳報債務人之英文姓名為何?。
㈢確認利息起算日是否有誤?利息應自約定清償日翌日起算。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中華民國112年4月1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鍾若凱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