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家聲字第484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家聲字第48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0月11日

裁判案由:指定親屬會議成員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家聲字第484號聲請人丙○○上列聲請人聲請指定被繼承人戊○○親屬會議會員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指定己○○(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庚○○(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丁○○(女,民國00年0月0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甲○○(女,民國00年0月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乙○○(女,民國00年
0月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為被繼承人戊○○(女,民國0年0月00日生)之親屬會議會員。
聲請費用新台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中華民國96年10月11日
家事法庭法官鍾華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華民國96年10月11日
書記官郭麗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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