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抗字第63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0年抗字第6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2月08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抗字第63號抗告人即受刑人 林世通 上列抗告人因聲請定應執行刑案件,不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99年度聲字第742號,中華民國99年12月28日所為定應執行刑裁定(聲請案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度執聲明字第583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抗告駁回。
理由
一、抗告意旨略以: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意旨,抗告人即受刑人林世通所犯附表所示28罪所處之刑,自應合併定一個應執行刑。原裁定竟區分為五部分而分別定其應執行刑,顯違背法令。又抗告人所犯雖達28罪之多,惟絕大多數均屬施用毒品之輕罪,僅因修正前刑法第56條連續犯規定刪除後,以一罪一罰之結果,使抗告人所受宣告刑合計長達173月(折算為14年5月),幾近等同殺人、強盜等重罪刑刑度,自不符比例原則。又抗告人染上毒癮,係因數年前罹患喉癌,為減輕痛苦,除由醫生注射止痛藥外,復因誤交損友,以施打麻藥止痛,經開刀仍未全癒,僅因刑事政策之改變,被裁定應執行長期刑度,等同江洋大盜,恐與矯正施用毒品犯罪之目的相違,為此提起抗告,請求撤銷原裁定,更為適當之裁定云云。
二、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固得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但須以裁判確定前為前提。倘若被告先後犯甲、乙、丙三罪,而甲罪係在乙罪裁判確定前所犯,甲、乙兩罪均經判決確定,並已裁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則丙罪雖在乙罪裁判確定前所犯,但因其在甲罪裁判確定之後,且乙罪既已與甲罪合併定其應執行刑,則丙罪即不得再與乙罪重複定其應執行之刑,祇能單獨執行,有最高法院72年臺非字第47號判例足參。
三、經查:抗告人所犯⑴附表編號1至5號、⑵附表編號6至11號、⑶附表編號12至19號、⑷附表編號20至23號、⑸附表編號24至28號所示之罪,區分為五部分,各部分之數裁判最早確定日分別為⑴附表編號1:97年6月26日(編號1至5犯罪日期均在97年6月26日前,但編號6至28均在編號1判決確定之97年6月26日後所犯)、⑵編號6:97年12月3日(編號6至11犯罪日期均在97年6月26日後、迄97年12月3日前;而編號12至
28均在編號6判決確定之97年12月3日後所犯)、⑶編號12:98年4月28日(編號12至19犯罪日期均在97年12月3日後、迄98年4月28日前;編號20至28均在編號12判決確定之98年4月28日後所犯)、⑷編號20:98年11月20日(編號20至23犯罪日期均98年4月28日後、迄98年11月20日前;編號24至28均在編號20判決確定後之98年11月20日後所犯)、⑸編號24:99年7月6日(編號24至28犯罪日期均98年11月20日後、迄99年7月6日前),各部分所示之數罪均在上開最早確定裁判日前所犯,揆諸前揭規定意旨,均合於刑法第50條之規定,自應區分為五部分,分別併合處罰,法院並無裁量併罰與否之權限。抗告意旨請求就所犯附表編號1至28所示28罪,全部定一應執行刑,顯係誤解上開規定。又原裁定就附表所示之罪定其應執行之刑,除應符合外部性界線外,仍應受內部性界線之限制,定其應執行之刑。原裁定就附表編號1至28所示之罪(按原裁定附表編號1除竊盜罪外,原裁定尚漏載侵入住居罪名,附此指明),分別定附表編號1至5號所示之罪,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其中附表編號2及3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編號4及5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附表編號6至11號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
2年3月(其中附表編號8及11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附表編號12至19號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4月(其中附表編號13及15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附表編號16、
17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附表編號18、19曾定應行有期徒刑10月)、附表編號20至23號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7月(其中附表編號21及22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附表編號24至28號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8月(其中附表編號24、25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等節。不惟未逾定應執行刑之外部性界線及內部性界線,且其裁量妥適,未有顯然濫用裁量權限,或違背比例原則及公平正義之情形,自難認有何違法、不當之情形。抗告人提起抗告,指摘原裁定不當,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12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0年2月8日
刑事第二十四庭審判長法官李錦樑
法官陳恒寬法官張惠立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陳珮茹中華民國100年2月8日受刑人林世通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4│5│├────────┼────────┼────────┼────────┼────────┼────────┤│罪名│竊盜未遂、侵入住│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居│││││├────────┼────────┼────────┼────────┼────────┼────────┤│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拘│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4月│││役40日│││││├────────┼────────┼────────┼────────┼────────┼────────┤│犯罪日期│97年1月27日│97年5月5日│97年5月5日│97年1月26日│97年1月24日│├────────┼────────┼────────┼────────┼────────┼────────┤│偵查(自訴)機關│宜蘭地檢97年度偵│宜蘭地檢97年度毒│宜蘭地檢97年度毒│宜蘭地檢97年度毒│宜蘭地檢97年度毒││年度案號│字第500號│偵字第525號│偵字第525號│偵字第274號│偵字第274號│├─┬──────┼────────┼────────┼────────┼────────┼────────┤│最│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後├──────┼────────┼────────┼────────┼────────┼────────┤│事│案號│97年度宜簡字第│97年度訴字第334│97年度訴字第334│97年度訴字第167│97年度訴字第167││實││147號│號│號│號│號││審├──────┼────────┼────────┼────────┼────────┼────────┤││判決日期│97年5月27日│97年9月5日│97年9月5日│97年9月9日│97年9月9日│├─┼──────┼────────┼────────┼────────┼────────┼────────┤│確│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定│案號│97年度宜簡字第│97年度訴字第334│97年度訴字第334│97年度上訴字第│97年度上訴字第││││147號│號│號│4847號│4847號││├──────┼────────┼────────┼────────┼────────┼────────┤│判│判決確定日期│97年6月26日│97年10月6日│97年10月6日│97年12月16日│97年12月16日││決│││││││├─┴──────┼────────┼────────┼────────┼────────┼────────┤│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否│否│否│否││之案件││││││├────────┼────────┼────────┼────────┼────────┼────────┤│備註│宜蘭地檢97年度執│宜蘭地檢97年度執│宜蘭地檢97年度執│宜蘭地檢98年度執│宜蘭地檢98年度執│││字第1398號│字第2090號│字第2090號│字第3號│字第3號│││├────────┴────────┼────────┴────────┤│││編號2至3曾經宜蘭地院97年度訴字第│編號4至5曾經宜蘭地院97年度訴字第││││334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167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編號1至5經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1月。│└────────┴────────────────────────────────────────────┘受刑人林世通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6│7│8│9│10│├────────┼────────┼────────┼────────┼────────┼────────┤│罪名│竊盜│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97年8月2日│97年10月27日│97年7月17日0時│97年8月2日22時│97年7月16日23時│││││10分回溯26小時內│50分回溯26小時內│40分│││││某時│某時││├────────┼────────┼────────┼────────┼────────┼────────┤│偵查(自訴)機關│宜蘭地檢97年度偵│宜蘭地檢97年度毒│宜蘭地檢97年度毒│宜蘭地檢97年度毒│宜蘭地檢97年度毒││年度案號│字第2980號│偵字第1036號│偵字第671、775號│偵字第671、775號│偵字第671、775號│├─┬──────┼────────┼────────┼────────┼────────┼────────┤│最│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後├──────┼────────┼────────┼────────┼────────┼────────┤│事│案號│97年度易字第449│98年度訴字第122│97年度訴字第491│97年度訴字第491│97年度訴字第491││實││號│號│號│號│號││審├──────┼────────┼────────┼────────┼────────┼────────┤││判決日期│97年11月5日│98年4月10日│98年4月22日│98年4月22日│98年4月22日│├─┼──────┼────────┼────────┼────────┼────────┼────────┤│確│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定│案號│97年度易字第449│98年度訴字第122│97年度訴字第491│97年度訴字第491│97年度訴字第491││││號│號│號│號│號││├──────┼────────┼────────┼────────┼────────┼────────┤│判│判決確定日期│97年12月3日│98年4月27日│98年5月25日│98年5月25日│98年5月25日││決│││││││├─┴──────┼────────┼────────┼────────┼────────┼────────┤│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否│否││之案件││││││├────────┼────────┼────────┼────────┼────────┼────────┤│備註│宜蘭地檢97年度執│宜蘭地檢98年度執│宜蘭地檢98年度執│宜蘭地檢98年度執│宜蘭地檢98年度執│││字第2444號│字第1223號│字第1380號│字第1380號│字第1380號││││├────────┴────────┴────────┤││││編號8至11曾經宜蘭地院97年度訴字第491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編號6至11經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3月。│└────────┴────────────────────────────────────────────┘受刑人林世通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1│12│13│14│15│├────────┼────────┼────────┼────────┼────────┼────────┤│罪名│施用第二級毒品│竊盜│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施用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97年8月2日22時│97年12月25日│97年12月22日18時│97年12月22日18時│98年1月17日10時│││50分回溯96小時內││30分回溯26小時內│30分回溯96小時內│回溯26小時內某時│││某時││某時│某時││├────────┼────────┼────────┼────────┼────────┼────────┤│偵查(自訴)機關│宜蘭地檢97年度毒│宜蘭地檢98年度偵│宜蘭地檢98年度毒│宜蘭地檢98年度毒│宜蘭地檢98年度毒││年度案號│偵字第671、775號│字第474號│偵字第50、106號│偵字第50、106號│偵字第50、106號│├─┬──────┼────────┼────────┼────────┼────────┼────────┤│最│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後├──────┼────────┼────────┼────────┼────────┼────────┤│事│案號│97年度訴字第491│98年度簡字第172│98年度訴字第139│98年度訴字第139│98年度訴字第139││實││號│號│號│號│號││審├──────┼────────┼────────┼────────┼────────┼────────┤││判決日期│98年4月22日│98年3月30日│98年5月5日│98年5月5日│98年5月5日│├─┼──────┼────────┼────────┼────────┼────────┼────────┤│確│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定│案號│97年度訴字第491│98年度簡字第172│98年度訴字第139│98年度訴字第139│98年度訴字第139││││號│號│號│號│號││├──────┼────────┼────────┼────────┼────────┼────────┤│判│判決確定日期│98年5月25日│98年4月28日│98年5月21日│98年5月21日│98年5月21日││決│││││││├─┴──────┼────────┼────────┼────────┼────────┼────────┤│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是│否│否│否││之案件││││││├────────┼────────┼────────┼────────┼────────┼────────┤│備註│宜蘭地檢98年度執│宜蘭地檢98年度執│宜蘭地檢98年度執│宜蘭地檢98年度執│宜蘭地檢98年度執│││字第1380號│字第1127號│字第1425號│字第1425號│字第1425號││├────────┤├────────┴────────┴────────┤││編號8至11曾經宜││編號13至15曾經宜蘭地院98年度訴字第139號定應執行有期│││蘭地院97年度訴字││徒刑1年5月│││第491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受刑人林世通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6│17│18│19│20│├────────┼────────┼────────┼────────┼────────┼────────┤│罪名│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98年4月2日18時│98年4月2日18時│98年2月12日│98年2月12日│98年8月19日│││35分回溯26小時內│35分回溯96小時內││││││某時│某時││││├────────┼────────┼────────┼────────┼────────┼────────┤│偵查(自訴)機關│宜蘭地檢98年度毒│宜蘭地檢98年度毒│宜蘭地檢98年度毒│宜蘭地檢98年度毒│宜蘭地檢98年度偵││年度案號│偵字第282號│偵字第282號│偵字第186號│偵字第186號│字第3646號│├─┬──────┼────────┼────────┼────────┼────────┼────────┤│最│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後├──────┼────────┼────────┼────────┼────────┼────────┤│事│案號│98年度訴字第363│98年度訴字第363│98年度訴字第179│98年度訴字第179│98年度簡字第717││實││號│號│號│號│號││審├──────┼────────┼────────┼────────┼────────┼────────┤││判決日期│98年11月3日│98年11月3日│99年2月22日│99年2月22日│98年11月5日│├─┼──────┼────────┼────────┼────────┼────────┼────────┤│確│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定│案號│98年度訴字第363│98年度訴字第363│98年度訴字第179│98年度訴字第179│98年度簡字第717││││號│號│號│號│號││├──────┼────────┼────────┼────────┼────────┼────────┤│判│判決確定日期│98年11月19日│98年11月19日│99年3月12日│99年3月12日│98年11月20日││決│││││││├─┴──────┼────────┼────────┼────────┼────────┼────────┤│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否│是││之案件││││││├────────┼────────┼────────┼────────┼────────┼────────┤│備註│宜蘭地檢98年度執│宜蘭地檢98年度執│宜蘭地檢99年度執│宜蘭地檢99年度執│宜蘭地檢98年度執│││字第2677號│字第2677號│字第563號│字第563號│字第2705號││├────────┴────────┼────────┴────────┼────────┤││編號16至17曾經宜蘭地院98年度訴字第│編號18至19曾經宜蘭地院99年度訴字第│編號20至23經原裁│││363號定應執行1有期徒刑1年│179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7月。│││編號12至19經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4月。││└────────┴───────────────────────────────────┴────────┘受刑人林世通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21│22│23│24│25│├────────┼────────┼────────┼────────┼────────┼────────┤│罪名│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偽證│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10月│├────────┼────────┼────────┼────────┼────────┼────────┤│犯罪日期│98年8月25日│98年8月25日│98年8月27日│99年1月20日│99年2月2日│├────────┼────────┼────────┼────────┼────────┼────────┤│偵查(自訴)機關│宜蘭地檢98年度毒│宜蘭地檢98年度毒│宜蘭地檢99年度偵│宜蘭地檢99年度毒│宜蘭地檢99年度毒││年度案號│偵字第621號│偵字第621號│字第3250號│偵字第178、196號│偵字第178、196號│├─┬──────┼────────┼────────┼────────┼────────┼────────┤│最│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後├──────┼────────┼────────┼────────┼────────┼────────┤│事│案號│98年度訴字第590│98年度訴字第590│99年度訴字第323│99年度訴字第164│99年度訴字第164││實││號│號│號│號│號││審├──────┼────────┼────────┼────────┼────────┼────────┤││判決日期│99年2月22日│99年2月22日│99年11月19日│99年6月15日│99年6月15日│├─┼──────┼────────┼────────┼────────┼────────┼────────┤│確│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定│案號│98年度訴字第590│98年度訴字第590│99年度訴字第323│99年度訴字第164│99年度訴字第164││││號│號│號│號│號││├──────┼────────┼────────┼────────┼────────┼────────┤│判│判決確定日期│99年3月11日│99年3月11日│99年12月7日│99年7月6日│99年7月6日││決│││││││├─┴──────┼────────┼────────┼────────┼────────┼────────┤│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否│否││之案件││││││├────────┼────────┼────────┼────────┼────────┼────────┤│備註│宜蘭地檢99年度執│宜蘭地檢99年度執│宜蘭地檢99年度執│宜蘭地檢99年度執│宜蘭地檢99年度執│││字第564號│字第564號│字第2385號│字第1365號│字第1365號││├────────┴────────┤├────────┴────────┤││編號21至22曾經宜蘭地院98年度訴字第││編號24至25曾經宜蘭地院99年度訴字第│││590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164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編號20至23經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7月。││││││└────────┴──────────────────────────┴─────────────────┘受刑人林世通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26│27│28│├────────┼────────┼────────┼────────┤│罪名│竊盜│竊盜│施用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10月│├────────┼────────┼────────┼────────┤│犯罪日期│99年2月1日│99年1月底某日│99年3月15日│├────────┼────────┼────────┼────────┤│偵查(自訴)機關│宜蘭地檢99年度偵│宜蘭地檢99年度偵│宜蘭地檢99年度毒││年度案號│字第1033號│字第2654號│偵字第327號│├─┬──────┼────────┼────────┼────────┤│最│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後├──────┼────────┼────────┼────────┤│事│案號│99年度簡字第334│99年度簡字第482│99年度訴字第291││實││號│號│號││審├──────┼────────┼────────┼────────┤││判決日期│99年6月24日│99年9月3日│99年9月30日│├─┼──────┼────────┼────────┼────────┤│確│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定│案號│99年度簡字第334│99年度簡字第482│99年度訴字第291││││號│號│號││├──────┼────────┼────────┼────────┤│判│判決確定日期│99年7月21日│99年9月28日│99年10月20日││決│││││├─┴──────┼────────┼────────┼────────┤│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否││之案件││││├────────┼────────┼────────┼────────┤│備註│宜蘭地檢99年度執│宜蘭地檢99年度執│宜蘭地檢99年度執│││字第1514號│字第1962號│字第2069號││├────────┴────────┴────────┤││編號24至28經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8月。││││└────────┴──────────────────────────┘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