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除字第116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7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票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除字第1164號聲請人數位地球村語文資訊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中義 訴訟代理人 甘澤洋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年度司催字第32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年6月1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4年7月31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葉雅婷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4年7月31日
書記官鍾雯芳┌───────────────────────────────────────────┐│附表:104年度除字第1164號│├──┬─────────┬───────┬──────┬─────────┬─────┤│編號│發票人│付款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新臺幣)│支票號碼│├──┼─────────┼───────┼──────┼─────────┼─────┤│001│數位地球村語文資訊│玉山商業銀行城│104年1月6日│8,646元│BA0000000│││有限公司陳中義│東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