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376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除字第37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3月24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9年度除字第376號聲請人 蘇志成 律師(即紀瑞士之遺產管理人)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查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158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年2月10日屆滿(因末日
109年2月9日為假日順延),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9年3月24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石珉千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9年3月25日
書記官徐嘉霙┌──────────────────────────────┐│附表:109年度除字第37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中興紡織廠股份有限公司│080NR0000000-0│1│160│├──┼─────────────┼───────┼──┼──┤│0002│中興紡織廠股份有限公司│082NR0000000-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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