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簡字第3604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0月23日
裁判案由:違反藥事法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1年度簡字第3604號聲請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阮氏金釧上列被告因違反藥事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1年度偵字第11555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阮氏金釧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寄藏禁藥罪,處有期徒刑貳月。
事實及理由
一、阮氏金釧為址設高雄市○○區○○路二段233號「方英越南小吃館」之負責人,明知如附表所示之藥品,均無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藥品許可證字號,且由藥品包裝所載之製造廠商等字樣,顯屬外國所製造而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禁藥,竟於民國100年9月間某日,在拒絕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越南籍成年女子寄賣該些藥品之請求後,基於寄藏禁藥之犯意,收受其所交付之該些藥品而將之置於前址店內,受寄代藏之。嗣為警方會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人員,於101年3月22日15時20分許,於上址當場查獲,並扣得如附表所示之禁藥及正必靈佛靈油4瓶,始悉上情。
二、上揭犯罪事實,有下列證據可資為證:㈠被告阮氏金釧於警詢、偵查及本院中之自白。
㈡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1年6月13日FDA藥字第10
15021842號函、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藥商、化妝品商抽查紀錄表、扣押物品目錄表、照片等件。
㈢扣得如附表所示藥品。
三、按藥事法所稱禁藥,係指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製造、輸入藥品,應將其成分、規格、性能、製法之要旨,檢驗規格與方法及有關資料或證件,連同原文和中文標籤、原文和中文仿單及樣品,並繳納費用,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查驗登記,經核准發給藥品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或輸入,藥事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第39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又藥事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所稱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係指該藥品未曾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本法第39條規定核發輸入許可證者,藥事法施行細則第6條亦有明文。查本案扣案如附件附表所示之藥品,外觀說明均以產地原文標示,且未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查驗登記,亦未獲核准發給藥品許可證,有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01年3月22日藥商、化妝品商抽查紀錄表1紙在卷供參,是上開藥品,自屬藥事法第22條所規範之「禁藥」。故而核被告阮氏金釧所為,係犯藥事法第83條第1項之寄藏禁藥罪。爰審酌被告所為助長禁藥之流通,有害於政府對於藥物之管理及國人之用藥安全,且其前於99年間曾因違反藥事法案件,經法院判刑確定之前科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在卷可佐,惟念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暨其自稱國小肄業之智識程度及家境小康之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以示懲儆。
四、按藥事法第79條第1項規定:「查獲之偽藥或禁藥,沒入銷燬之」,上開沒入銷燬之規定,係列於藥事法第8章「稽查及取締」內,而非列於第9章之「罰則」,其性質應屬行政秩序罰,屬行政機關依行政程序科罰之權限,法院自不得越權於判決內諭知沒入銷燬;惟查獲之禁藥若未經行政機關沒入並銷燬,法院自應依刑法第38條規定宣告沒收之;違禁物係指依法令禁止製造、運輸、販賣、持有及行使之物而言。藥事法對偽藥及禁藥,並無禁止持有規定,則除其他法令另有禁止製造、運輸、販賣、持有及行使規定外(如安非他命,麻醉藥品管理條例第十三條規定,不得非法輸入、製造、運輸、販賣、持有、施打或吸用,屬違禁物),偽藥及禁藥,並非均屬違禁物(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2718號、93年度台上字第738號、85年度台上字第4545號判決意旨參照)。查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禁藥及正必靈佛靈油4瓶,固未經行政機關沒入銷毀,惟被告否認為其所有,且均非違禁物,揆諸首開說明,均不予宣告沒收,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聲請宣告沒收,容有誤會。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1項,藥事法第83條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判決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中華民國101年10月23日
高雄簡易庭法官楊淑儀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
中華民國101年10月23日
書記官葉明德附錄本案所犯法條:
藥事法第83條第1項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
┌──┬───────────┬─────────┐│編號│名稱│數量│├──┼───────────┼─────────┤│1│Trangala│13瓶│├──┼───────────┼─────────┤│2│Tinecol│38瓶│├──┼───────────┼─────────┤│3│Cortibion│23瓶│├──┼───────────┼─────────┤│4│Sileuron│3包│├──┼───────────┼─────────┤│5│Counterpain│19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