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3年度催字第97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3年催字第97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4月23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南投地方院民事通知九十三年度催字第九七號
聲請人南投縣水里鄉農會法定代理人甲○○右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本院通知如左:
一、債權人應於本通知送達後五日內補正左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補列南投縣水里鄉農會法定代理人及補繳乙○○委任狀。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三日~B書記官盧懿娟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