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士小字第656號
原告 彭定恒
上列原告與被告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TVBS新聞網)等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壹拾萬元,應徵一審裁判費新臺幣壹仟元。茲命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參日內向本庭,逾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1年4月27日
士林簡易庭法官張明儀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1年4月27日
書記官劉彥婷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士小字第656號
原告 彭定恒
上列原告與被告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TVBS新聞網)等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壹拾萬元,應徵一審裁判費新臺幣壹仟元。茲命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參日內向本庭,逾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1年4月27日
士林簡易庭法官張明儀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1年4月27日
書記官劉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