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111年度訴字第294號裁定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111年訴字第294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8月15日

裁判案由:漁港法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三庭111年度訴字第294號原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李順欽 訴訟代理人 葉孝慈 律師
沈怡均 律師被告屏東縣政府代表人 周春米 訴訟代理人 潘玟均
王嘉維 上列當事人間漁港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再開準備程序。
中華民國113年8月15日
審判長法官林彥君
法官黃堯讚法官黃奕超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8月15日
書記官李佳芮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