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0年度審訴字第285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0年審訴字第28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6月03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審訴字第285號公訴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葉文淇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9年度毒偵字第1994號),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6月3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邱忠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6月3日
書記官李念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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