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訴字第440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9月25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訴字第4406號原告 林進財 訴訟代理人 葛睿驎 律師被告盛世達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李周全 被告 劉淑明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張泰昌 律師複代理人 陳淑玲 律師
李詩楷 律師 余家斌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2年9月25日
民事第七庭法官鄭昱仁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9月25日
書記官李婉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