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1年聲字第25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2月22日
裁判案由:聲明異議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聲字第253號受刑人 李力元 上列受刑人因妨害秩序等案件,以檢察官執行之指揮為不當,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異議駁回。
理由聲明異議意旨略以:受刑人李力元因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罪
,經法院判處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刑,並由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以99年度聲字第2098號裁定就附表一部分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23年4月確定,及由本院以99年度聲字第2044號裁定就附表二部分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9年確定。惟檢察官疏未依刑法第50條、第53條、第51條第5款之規定,向法院聲請就附表一、二部分定應執行刑,而法院於裁判時亦未遵法律之「內部界限」、「外部界限」,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致受刑人原符合併合處罰之刑期,須接續執行有期徒刑23年4月及19年,合計42年4月,已侵害受刑人之權利。又受刑人前於民國100年11月初曾向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陳情狀」表明上情,該署未予答覆,受刑人再於101年1月18日具狀陳情,該署仍未就陳情意旨說明,爰具狀聲明異議。
按受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配偶以檢察官執行之指揮為不當者
,得向諭知該裁判之法院聲明異議,刑事訴訟法第484條固有明文。依該條規定,受刑人聲明異議之客體,應以檢察官執行之指揮為限;亦即受刑人就刑之執行或其方法,認檢察官之指揮不當者,始得向諭知該裁判之法院聲明異議,以求救濟。又定應執行刑之裁定確定後,與確定判決有同等效力,如聲明異議,自應向為該裁定之法院為之。
經查:
㈠受刑人李力元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罪,經法院判處如附表
一、二所示之刑,並由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以99年度聲字第2098號裁定就附表一部分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23年4月確定,及由本院以99年度聲字第2044號裁定就附表二部分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9年確定等情,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可憑。依附表一、二各罪之刑事判決及裁定所示,上開裁定所列各罪之罪名、宣告刑、犯罪日期、最後事實審判決日期、確定判決確定日期等,均與判決所載各項內容及上述前案紀錄表相符。又附表一編號1犯罪日期係97年5月13日,最後事實審判決確定日期為97年9月29日,而附表二各罪犯罪日期皆晚於97年9月29日(其中編號1為繼續犯,犯罪行為終了日為97年12月13日),顯無從將附表一、二各罪合併定其應執行刑,是上開定應執行刑之裁定,無違刑法第50條、第53條、第51條第5款之規定,或法律之「內部界限」、「外部界限」,難認有何違法不當,合先敘明。
㈡受刑人既以附表一、二各罪均應合併定應執行刑為由,聲明
異議,顯見其異議之對象並非檢察官執行之指揮;而附表一部分既係由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裁定定應執行刑,受刑人亦不得向本院聲明異議;又受刑人提出之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101年1月30日彰檢文執丁101執聲他94字第3112號函謂,該署99年度執更字第1732號、100年度執更字第185號等案,不符合數罪併罰之規定等語,既無涉檢察官執行之指揮,自亦不得據此聲明異議。是本件聲明異議為不合法,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86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1年2月22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廖政勝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101年2月22日
書記官莊何江附表一┌────────┬───────────┬───────────┬───────────┐│編號│1│2│3│├────────┼───────────┼───────────┼───────────┤│罪名│妨害秩序│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15年6月│有期徒刑15年6月│├────────┼───────────┼───────────┼───────────┤│犯罪日期│97年5月13日│97年7月至97年8月間某日│97年7月至97年8月間某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年度及案號│97年度偵字第4593號│98年度偵緝字第244號│98年度偵緝字第244號│├───┬────┼───────────┼───────────┼───────────┤│最後事│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實審│案號│97年度易字第1373號│98年度上訴字第2195號│98年度上訴字第2195號││├────┼───────────┼───────────┼───────────┤││判決日期│97年8月27日│98年12月29日│98年12月29日│├───┼────┼───────────┼───────────┼───────────┤│確定│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判決├────┼───────────┼───────────┼───────────┤││案號│97年度易字第1373號│99年度台上字第2330號│99年度台上字第2330號││├────┼───────────┼───────────┼───────────┤││確定日期│97年9月29日│99年4月22日│99年4月22日│├───┴────┼───────────┼───────────┼───────────┤││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備註│97年度執字第8296號│99年度執字第2483號│99年度執字第2483號│└────────┴───────────┴───────────┴───────────┘┌────────┬───────────┬───────────┬───────────┐│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5年6月│有期徒刑15年6月│有期徒刑15年6月│├────────┼───────────┼───────────┼───────────┤│犯罪日期│97年8月21日│97年8月28日│97年9月1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年度及案號│98年度偵緝字第244號│98年度偵緝字第244號│98年度偵緝字第244號│├───┬────┼───────────┼───────────┼───────────┤│最後事│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實審│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2195號│98年度上訴字第2195號│98年度上訴字第2195號││├────┼───────────┼───────────┼───────────┤││判決日期│98年12月29日│98年12月29日│98年12月29日│├───┼────┼───────────┼───────────┼───────────┤│確定│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判決├────┼───────────┼───────────┼───────────┤││案號│99年度台上字第2330號│99年度台上字第2330號│99年度台上字第2330號││├────┼───────────┼───────────┼───────────┤││確定日期│99年4月22日│99年4月22日│99年4月22日│├───┴────┼───────────┼───────────┼───────────┤││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備註│99年度執字第2483號│99年度執字第2483號│99年度執字第2483號│└────────┴───────────┴───────────┴───────────┘┌────────┬───────────┬───────────┬───────────┐│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4月│有期徒刑7年4月│有期徒刑7年4月│├────────┼───────────┼───────────┼───────────┤│犯罪日期│97年8月21日│97年8月28日│97年8月29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年度及案號│98年度偵緝字第244號│98年度偵緝字第244號│98年度偵緝字第244號│├───┬────┼───────────┼───────────┼───────────┤│最後事│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實審│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2195號│98年度上訴字第2195號│98年度上訴字第2195號││├────┼───────────┼───────────┼───────────┤││判決日期│98年12月29日│98年12月29日│98年12月29日│├───┼────┼───────────┼───────────┼───────────┤│確定│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判決├────┼───────────┼───────────┼───────────┤││案號│99年度台上字第2330號│99年度台上字第2330號│99年度台上字第2330號││├────┼───────────┼───────────┼───────────┤││確定日期│99年4月22日│99年4月22日│99年4月22日│├───┴────┼───────────┼───────────┼───────────┤││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備註│99年度執字第2483號│99年度執字第2483號│99年度執字第2483號│└────────┴───────────┴───────────┴───────────┘┌────────┬───────────┬───────────┬───────────┐│編號│10│11│1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4月│有期徒刑7年4月│有期徒刑7年4月│├────────┼───────────┼───────────┼───────────┤│犯罪日期│97年8月30日│97年9月3日│97年8月24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年度及案號│98年度偵緝字第244號│98年度偵緝字第244號│98年度偵緝字第244號│├───┬────┼───────────┼───────────┼───────────┤│最後事│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實審│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2195號│98年度上訴字第2195號│98年度上訴字第2195號││├────┼───────────┼───────────┼───────────┤││判決日期│98年12月29日│98年12月29日│98年12月29日│├───┼────┼───────────┼───────────┼───────────┤│確定│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判決├────┼───────────┼───────────┼───────────┤││案號│99年度台上字第2330號│99年度台上字第2330號│99年度台上字第2330號││├────┼───────────┼───────────┼───────────┤││確定日期│99年4月22日│99年4月22日│99年4月22日│├───┴────┼───────────┼───────────┼───────────┤││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備註│99年度執字第2483號│99年度執字第2483號│99年度執字第2483號│└────────┴───────────┴───────────┴───────────┘┌────────┬───────────┬───────────┬───────────┐│編號│13│14│15│├────────┼───────────┼───────────┼───────────┤│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4月│有期徒刑7年4月│有期徒刑7年4月│├────────┼───────────┼───────────┼───────────┤│犯罪日期│97年9月1日│97年9月23日│97年8月31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年度及案號│98年度偵緝字第244號│98年度偵緝字第244號│98年度偵緝字第244號│├───┬────┼───────────┼───────────┼───────────┤│最後事│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實審│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2195號│98年度上訴字第2195號│98年度上訴字第2195號││├────┼───────────┼───────────┼───────────┤││判決日期│98年12月29日│98年12月29日│98年12月29日│├───┼────┼───────────┼───────────┼───────────┤│確定│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判決├────┼───────────┼───────────┼───────────┤││案號│99年度台上字第2330號│99年度台上字第2330號│99年度台上字第2330號││├────┼───────────┼───────────┼───────────┤││確定日期│99年4月22日│99年4月22日│99年4月22日│├───┴────┼───────────┼───────────┼───────────┤││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備註│99年度執字第2483號│99年度執字第2483號│99年度執字第2483號│└────────┴───────────┴───────────┴───────────┘┌────────┬───────────┬───────────┬───────────┐│編號│16│17│18│├────────┼───────────┼───────────┼───────────┤│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4月│有期徒刑7年4月│有期徒刑7年4月│├────────┼───────────┼───────────┼───────────┤│犯罪日期│97年9月2日│97年8月28日│97年9月2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年度及案號│98年度偵緝字第244號│98年度偵緝字第244號│98年度偵緝字第244號│├───┬────┼───────────┼───────────┼───────────┤│最後事│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實審│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2195號│98年度上訴字第2195號│98年度上訴字第2195號││├────┼───────────┼───────────┼───────────┤││判決日期│98年12月29日│98年12月29日│98年12月29日│├───┼────┼───────────┼───────────┼───────────┤│確定│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判決├────┼───────────┼───────────┼───────────┤││案號│99年度台上字第2330號│99年度台上字第2330號│99年度台上字第2330號││├────┼───────────┼───────────┼───────────┤││確定日期│99年4月22日│99年4月22日│99年4月22日│├───┴────┼───────────┼───────────┼───────────┤││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備註│99年度執字第2483號│99年度執字第2483號│99年度執字第2483號│└────────┴───────────┴───────────┴───────────┘附表二┌────────┬───────────┬───────────┬───────────┐│編號│1│2│3│├────────┼───────────┼───────────┼───────────┤│罪名│未經許可持有可發射子彈│妨害公務│強盜│││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手槍│││├────────┼───────────┼───────────┼───────────┤│宣告刑│有期徒刑4年6月併科罰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9年2月│││新臺幣120000元│││├────────┼───────────┼───────────┼───────────┤│犯罪日期│自88年1月13日起至97年│98年3月26日│98年3月3日│││12月13日止│││├────────┼───────────┼───────────┼───────────┤│偵查(自訴)機關│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年度及案號│97年度偵字第8301號│98年度偵字第3335號│98年度偵字第2883、3209│││││號│├───┬────┼───────────┼───────────┼───────────┤│最後事│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實審│案號│97年度訴字第3433號│98年度簡字第1822號│98年度訴字第1920號││├────┼───────────┼───────────┼───────────┤││判決日期│98年6月3日│98年8月28日│99年3月23日│├───┼────┼───────────┼───────────┼───────────┤│確定│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案號│97年度訴字第3433號│98年度簡字第1822號│98年度訴字第1920號││├────┼───────────┼───────────┼───────────┤││確定日期│98年6月29日│98年9月28日│99年4月27日│├───┴────┼───────────┼───────────┼───────────┤││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備註│98年度執字第4298號│98年度執字第5684號│99年度執字第2918號│└────────┴───────────┴───────────┴───────────┘┌────────┬───────────┬───────────┬───────────┐│編號│4│5│6│├────────┼───────────┼───────────┼───────────┤│罪名│強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8年6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98年3月3日│98年3月17日│98年2月14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年度及案號│98年度偵字第2883、3209│98年度偵字第2883、3209│98年度偵字第2883、3209│││號│號│號│├───┬────┼───────────┼───────────┼───────────┤│最後事│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實審│案號│98年度訴字第1920號│98年度訴字第1920號│98年度訴字第1920號││├────┼───────────┼───────────┼───────────┤││判決日期│99年3月23日│99年3月23日│99年3月23日│├───┼────┼───────────┼───────────┼───────────┤│確定│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案號│98年度訴字第1920號│98年度訴字第1920號│98年度訴字第1920號││├────┼───────────┼───────────┼───────────┤││確定日期│99年4月27日│99年4月27日│99年4月27日│├───┴────┼───────────┼───────────┼───────────┤││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備註│99年度執字第2918號│99年度執字第2918號│99年度執字第2918號│└────────┴───────────┴───────────┴───────────┘┌────────┬───────────┬───────────┬───────────┐│編號│7│8│9│├────────┼───────────┼───────────┼───────────┤│罪名│偽造文書│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98年3月17日以後至│98年1月5日│98年1月5日│││98年3月22日止某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年度及案號│98年度偵字第2883號│99年度偵字第4714號│99年度偵字第4714號│├───┬────┼───────────┼───────────┼───────────┤│最後事│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實審│案號│98年度訴字第1920號│99年度易字第519號│99年度易字第519號││├────┼───────────┼───────────┼───────────┤││判決日期│99年3月23日│99年8月5日│99年8月5日│├───┼────┼───────────┼───────────┼───────────┤│確定│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案號│98年度訴字第1920號│99年度易字第519號│99年度易字第519號││├────┼───────────┼───────────┼───────────┤││確定日期│99年4月27日│99年9月7日│99年9月7日│├───┴────┼───────────┼───────────┼───────────┤││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備註│99年度執字第2918號│99年度執字第4598號│99年度執字第459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