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5年度桃簡字第227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5年桃簡字第227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2月10日

裁判案由:違反藥事法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95年度桃簡字第227號聲請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0000000上列被告因違反藥事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94年度偵字第1893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甲0000000000000輸入禁藥,處有期徒刑叁月,緩刑貳年。
事實
一、甲0000000000000明知未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行政院衛生署核准,而輸入之非自用藥品,均屬禁藥,竟仍基於輸入禁藥之犯意,在泰國不詳藥店購買如附表所示之藥品後,於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五日,未經核准,自行將上揭藥品藏放於其行李內,自泰國曼谷搭乘泰國航空公司TG—六三六號班機返回臺灣,而以上開方式,輸入上開禁藥。嗣於九十二年三月五日晚間十一時三十分許,為警在桃園中正機場入境檢查室查獲,當場並扣得如附表所示之禁藥(上開禁藥,業經臺北關稅局以九十二年度第00000000號處分書沒入)。
二、案經財政部台北關稅局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由
一、被告甲0000000000000於警詢中坦承於上開時間、地點,未經許可,自泰國輸入如附表所示之藥品,欲提供友人使用,而為警查獲等事實不諱(九十四年度發查字第一四00號偵查卷第五頁),核與證人即臺北關稅局稽核人員 蔡日通 於警詢中證述其如何查獲被告之情節相符(九十四年度偵字第一八九三六號偵查卷第二頁,上開警詢筆錄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得採為證據)。此外,復有被告之旅客入出境紀錄查詢表、臺北關稅局扣押貨物、運輸工具收據及搜索筆錄各一份、被告輸入之藥品照片三張附卷可稽(依序附於九十四年度偵字第一八九三六號偵查卷第三頁、九十四年度發查字第一四00號偵查卷第三頁、第十一頁至第十三頁)。按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且非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自用之藥品,為禁藥,此觀藥事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自明,查本件扣案如附表所示之藥品均非被告自用,且係未經行政院衛生署查驗登記,核准發給藥品許可證之藥品,此如前述,依上說明,自係禁藥無誤,此並有行政院衛生署九十二年五月八日衛署藥字第0九二00二四四二一號函、行政院衛生署藥品食品檢驗局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藥檢壹字第0九二九二0六三二九號檢驗成績書各一份在卷可參(九十四年度發查字第一四00號偵查卷第七頁、第九頁)。綜上,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已堪認定,應依法論科。
二、查被告行為後,藥事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已於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將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之法定刑度,自「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提高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並於同年四月二十三日起施行,經比較新、舊法結果,以修正前之舊法較有利於被告,依刑法第二條第一項但書規定,應適用修正前之舊法。核被告甲0000
000000000所為,係犯修正前藥事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之輸入禁藥罪。爰審酌被告輸入禁藥之數量不少,然其目的僅在供親友使用,並非將之流入市面,販售圖利,造成之危害尚輕,且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以示懲儆。末查,被告之前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其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一份在卷可按,此次一時失慮,偶罹刑典,經此偵審教訓,應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本院因認前開對其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併宣告緩刑二年,以勵自新。本件被告輸入之禁藥,均已經財政部臺北關稅局沒入,此有該局九十二年度第00000000號處分書在卷可憑(九十四年度發查字第一四00號第十四頁),無庸再予宣告沒收,附此敘明。
三、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翌日起十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本庭提出上訴。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四百五十條第一項,修正前藥事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刑法第二條第一項但書、第十一條前段、第七十四條第一款,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中華民國95年2月10日
刑事第八庭法官陳彥宏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翁其良中華民國95年2月10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修正前藥事法第八十二條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同法第二十二條本法所稱禁藥,係指藥品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明令公告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毒害藥品。
二、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但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自用藥品進口者,不在此限。
附表┌──┬──────┬─────────┬──────┐│編號│品名│標示成分│數量│├──┼──────┼─────────┼──────┤│1│安定胃酸片│DriedAluminium│二盒││││hydroxidegel│共一千粒││││250mg、Magnesium│││││trisilicate350mg│││││、Kaolin50mg││├──┼──────┼─────────┼──────┤│2│ 施瑪 藥水│SalicylicAcid│五盒││││11.8%、Resorcinol│共六十瓶││││3.8%、PhenylAcid│││││0.285%││├──┼──────┼─────────┼──────┤│3│TONAFCREAM│Tolnaftate10mg│六盒│││││共七十二支│├──┼──────┼─────────┼──────┤│4│ANNA避孕藥│Levonorgestrel│十五包││││0.15mg、│共二萬一千粒││││Ethinylestradiol│││││0.03mg││├──┼──────┼─────────┼──────┤│5│POSTINOR│Levonorgestrel│一千片││││0.75mg│共二千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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