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重訴字第29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5月23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重訴字第290號原告太子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羅智先 訴訟代理人 金玉瑩 律師
李育錚 律師被告 陳仁欽 訴訟代理人 林世勳 律師複代理人 謝溦真 律師
蔡長勛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5月23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陳䊹伊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2年5月23日
書記官王美韻